十八集安置小区装修改造工程【小额工程】选取公告信息
选取条件 | |
项目名称 | 十八集安置小区装修改造工程【小额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
选取人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选取方式 | 小额工程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 |
项目名称 | 十八集安置小区装修改造工程【小额工程】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2-165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302-165 -01 |
建设地点 | 十八集安置小区内 |
建设规模 | 168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68万元 |
计划工期 | 2023年3月底完工 |
选取范围 | 本项目为十八集安置小区装修改造工程,位于高新区十八集安置小区内,对50套顶层房屋进行改造,内容包含地砖铺设、墙砖铺设、塑料吊顶、墙面乳胶漆、卫生间水电设施改造敷等。具体内容详见选取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项目类别 | 房建 |
其他 | / |
被选取人资格要求 | |
被选取人资质条件 | 本项目只接受在天长市范围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参加选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被选取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选取。 |
信誉要求 | 1、被选取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选取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选取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选取。 2、被选取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1 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R拒绝被选取人参加选取。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选取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 本次选取□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选取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选取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选取文件下载、响应保证金缴纳、响应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选取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选取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选取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选取的,联合体选取牵头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 岗,若派驻,AB 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 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 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
多标段投标 | 各被选取人均可就本选取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选取,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选取项目)。 |
其他要求 | / |
选取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3 年 3 月 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3 月 8 日 8 时 3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被选取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选取文件。 (2)选取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 2023 年3月 1 日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3月8日8时30分 |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 被选取人应在选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
选取时间 | 20 23年3月8日8时30分 |
选取地点 |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
选取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选取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响应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要求被选取人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R不要求被选取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
响应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被选取人参与,未登记的被选取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被选取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被选取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被选取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被选取人远程解密方式:被选取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被选取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特别提示 | 1.被选取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被选取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被选取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4.被选取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5.被选取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被选取人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 7.被选取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被选取人响应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被选取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被选取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被选取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选取人予以追缴。 11.被选取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被选取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联系方式 | |
选取人名称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选取人地址 | 天长市经济开发区 |
选取人联系人 | 李晓飞 |
选取人电话 | 15856668987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长市中心花园商业A栋3层3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桂工 |
代理机构电话 | 0550-763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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