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 兴义镇群工办提升改造工程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QHZB2023-1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兴义镇群工办提升改造工程
3.工程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5.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
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乡镇自筹资金
2.最高限价:212227.7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兴义镇群工办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吊顶190㎡,新建铝板吊顶190㎡;门拆除13㎡,新建实木套装门13㎡;卷帘门拆除38㎡,玻璃隔断拆除43㎡,新建玻璃门40㎡;墙面乳胶漆修复370㎡;门头拆除47㎡,新建门头64㎡;安装窗帘33㎡,窗户及护栏拆除恢复9㎡;水电改造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最终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https://www.cdaee.com/xj/)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获取。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 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30—2023年06月25日10: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室(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
十二、交易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采购项目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四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收款单位: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9012010219522100013;开户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三新路339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240080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 系 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82426833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4楼405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81086438
项目联系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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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话 | 15308088059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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