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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产投产业园一期工程投资人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2-30

一、招标条件

宜昌产投产业园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2]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宜昌国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总承包。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产投产业园一期工程投资人 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518号,原三峡全通厂区内。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154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504.88 平方米,包含1 栋16 层办公楼、1 栋5 层研发中心、1 栋3 层培训中心、7 栋6 层职工宿舍、1 栋15 层专家公寓、1 栋2 层职工食堂、1 栋3 层活动中心、1栋3 层派出所、1 栋1 层大门;地下建筑面积3895.20 平方米,主要包含办公楼地下室及专家公寓地下室。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投资人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发建设。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在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合作内容与合作期限内,由中标人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EPC工程总承包)、移交等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1)投融资工作:①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补充协议;②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等)的筹集及支付,中标人应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按照协议约定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的资金需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增信措施,并不对项目公司融资事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EPC工程总承包工作:①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补充协议,由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②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不含一期项目绿化工程、智慧园区建设及移动家具)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除一期项目绿化工程、智慧园区建设以外的其他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维修改造、建筑内部装修改造、消防改造、水电管网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室外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园区室外消防改造,绿色建筑工程等。

(3)移交工作: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后,根据各单项工程项目性质进行完工或竣工验收,由中标人和项目公司将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按照协议约定移交给招标人。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

5、工期要求: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84个月,中标人和项目业主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预算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出具的优化意见完成修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期限暂定为36个月,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建设期限为准。

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承担出资义务的成员方)取得的各银行在开标日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上传在开标日有效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存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2)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3人,可以互相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以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至少承接过(在建或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7、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1家,施工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就《投资合作协议》、《工程总承包合同》向招标人和项目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 30日至2023年1月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2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6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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